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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 全国医疗服务收费迈入统一新阶段
2026-09-091

近期,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历时近五年的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圆满收官。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将统一规范价格项目作为重要改革任务,全面完成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将各地价格项目整合规范2624个主项目、742个加收项、174个扩展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破解碎片化、差异化问题,迈入规范化标准发展阶段。




直面难点,凝聚共识,
稳步推进指南编制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提供诊查、护理、手术、检查、检验等各项医疗服务时收取费用的计价单元。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实际执行项目4000余项2,项目数量、名称内涵、计价规则各有不同,同名不同项、同项不同名的情况普遍存在医院计费比较繁琐,群众也看不懂,而且不能很好地兼容新技术。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


2021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研究论证工作,逐步形成“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总体思路,着手探索编制器官移植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口腔种植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2024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在卫生健康部门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基础上,加快编制进度,分类编制出台立项指南,以此指导省级医保局对接落地,规范整合原有价格项目。


在编制过程中,各地超百家头部医院、数千位临床专家、数百位医保专家和一线工作人员深度参与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召开专家论证千余场,参会人次累计过万,得到了中华医学会相关分会、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保专委会、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医保医疗技术专委会、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医保专委会等学协会的专业支持,实现更好总结地方经验更好汇聚行业众智,更好凝聚各方共识,确保立项指南平稳衔接原有收费项目、平稳对接落地实行。




重塑项目设立逻辑,
构建体系化要素体系

立项指南编制总体思路是以临床价值和服务产出为导向,在参考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服务产出相似、价格水平相近的价格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例如,方式不同部位针法进行规范整合自评不同类型临床量表进行规范整合功能障碍类型不同康复训练技术进行规范整合最终实现技术规范与收费规范既紧密衔接又科学分离,技术的归技术,收费的归收费让价格项目相对完整地体现服务产出,引导诊疗和收费更加规范。


立项指南编制要素可以总结7要素+1说明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标准名称对服务内容、功能、目的的高度概括设备、耗材、技术路径绑定


服务产出疗服务价格项目功能目的和成果形式等的具体描述服务产出医疗服务能否单独立项参考依据医疗服务转化为价格项目需要独立、完整、可验证的服务产出,如果某项产出必要中间环节,不能单独立项


价格构成: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涵盖的人力设备折旧耗材各类资源消耗,是省市级医保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的测算因子,价格构成并不作为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


加收项同一服务产出服务对象操作部位因素带来的技术难度操作风险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的子项是对额外劳务付出和技术难度体现


扩展项同一服务产出中,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子项扩展项不改变最终服务产出,因此执行主项目相同价格水平


计价单位价格立项根据价格规律临床实际、监管要求综合确定最小计量单元


计价说明针对某项单独价格项目需要说明的特定规则,适用范围、计价规则


使用说明批次立项指南价格项目需要说明的通用规则缺数减收联检折扣计价




尊重临床实际,
合理体现难度差异

立项指南在合并同类项的同时,充分尊重临床诊疗的复杂多样,不做“一刀切”的简单合并,而是通过设立加减收项、分档计价等方式,更好体现同一服务产出下技术难度、风险等级的差异。一方面,针对技术难度差异能够标准化为单一要素的情况设立加减收项,例如针对儿童、8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对象设立加收项,针对脊柱、眼耳口鼻等特殊部位设立加收项;针对恶性肿瘤淋巴结清扫等特殊操作设立加收项等。此外,在门诊诊查、中医针法少部分价格项目中,探索按照医师级别实施加收政策,更好体现劳务价值另一方面,针对手术和治疗中的复杂场景进行分档定价,考虑到临床场景复杂多样且难以量化,立项指南将部分手术和治疗项目分为常规和复杂(特殊)两档例如,根据临床意见,消化转流手术中,胆肠吻合、胆胰转流、胰肠吻合、多吻合口等情形属于复杂情况胃肠短路手术列明的其他情形属于常规情况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

医疗数据信息标准化处理、上传、存储是大数据时代医疗行为必要的延伸事项,也逐步成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必要验证,医疗机构申请医保支付的必要凭证推动医疗数据上国家医保局在放射检查、病理、辅助操作、一般治疗、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明确将上传必要的检查检验结果或设备运行记录纳入价格构成,探索实施缺数减收政策,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医疗数据的,应在相应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基础上进行扣减。例如,医疗机构开展CT、核磁等检查时,如未按规定上传影像数据,每个部位减收5元。


缺数减收”政策有望通过发挥价格引导作用,调动医疗机构上传、存储医疗数据的积极性,通过汇集海量医疗数据,为推动检查检验互认、人工智能辅助场景规模化应用,以及医保数智化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奠定数据基础。借助“缺数减收”政策,利用医保影像云索引,医疗机构上传的每一份医学影像资料都有了独一无二的“医保身份证”截至目前,累计归集索引数据超4亿条,全面实现云上影像秒调阅,为全国范围推动检查结果互认奠定坚实基础


立项指南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和里程碑成果,正深刻影响着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深刻影响着医生诊疗规范国家医保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医药行业期盼,持续发挥价格引导作用,努力提升医保治理效能,稳步推进医保事业和医药服务供给侧协同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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